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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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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 2024-01-06 18:27:05 |   作者: 成功案例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负责人杨永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信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线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截止报告期末,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减少1,780,000股系其开展转融通业务,后期到期将会转回,不涉及减持。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出现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募投项目中除“信息化建设”项目外均已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中存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共计12,706,858.57元尚未使用,公司拟将此部分结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其未来将产生的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支持公司主要营业业务发展。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和保荐人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将提交公司最近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36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承销总干事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十名参与配套资金募集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624.4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63元,扣除承销费用、律师费和验资费等发行费用3,409.60万元后,公司这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6,590.40万元,上述资金已经全部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450号)。

  根据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以下简称“《报告书》”),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原计划如下(单位:万元):

  后期,因部分项目实施条件发生明显的变化,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了替换及金额调整,调整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单位:万元):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43,665.90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225.32万元;2021年1-3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46.71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97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43,912.61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239.29万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917.0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制定了《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美达集团”)及下属实施募投项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7年11月13日,因募投项目变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赞同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开立变更后项目的募集资金监管专项账户。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所有项目已完成专户开立并按规定签署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1年3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放置情况如下: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的账号为12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尚有资金余额36,463,936.81元,为“信息化建设”项目专用账户,该项目目前尚未实施完毕。

  公司募投项目中除“信息化建设”项目外均已完成结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中存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2,706,858.57元尚未使用完毕,具体如下: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的账号为13568894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尚有资金余额510,807.74元。该账户余额全部为募集资金在2016年11月9日至2016年12月29日停留期间产生的利息及其派生的结息。

  截至2021年3月31日,苏美达集团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的账号为13604696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尚有资金余额12,196,050.83元。该账户余额全部为自2016年12月19日募投资金划转到该专户后相继产生的利息。

  目前,除“信息化建设”项目,公司募投项目中光伏电站相关项目均已完成。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满足公司对运用资金的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将账号为13568894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资金余额510,807.74元及其未来将产生的利息和苏美达集团账户为13604696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资金余额12,196,050.83元及其未来将产生的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支持主营业务发展。

  公司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为满足公司对运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对公司现在存在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且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将部分节余的募集利息收入用于补充生产经营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能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此,赞同公司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公司拟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在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可降低财务费用,有效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中信建投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宜无异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将提交公司最近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及有关的资料于2021年4月23日分别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于2021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由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制,并已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情况;

  3.公司董事会及相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公开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保密要求的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且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及有关的资料于2021年4月23日分别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募投项目中除“信息化建设”项目外均已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中存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共计12,706,858.57元尚未使用完毕,公司拟将此部分结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其未来将产生的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支持公司主要营业业务发展。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将提交最近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的细节内容见专项公告。